关于强烈反对常德市西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我村的联名不同意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桃源县青林乡浯溪河村村民,2019年10月11号我们发现桃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在我村范围内公示要建设常德市西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本村村民发出集体请愿书,强烈反对该项目选址我村。
一、选址周边有众多学校、饮水源及居民区
该项目选址于桃源县城区北面的青林乡浯溪河村,距离沅澧快速干线第四大道(修建中)直线距离约0.9km,距省道226直线距离约3.6km,距离我村村民民房最近的约不足1000米。距离浯溪河小学约1.5公里。500米内有饮水源,1.5公里内有2所学校及多个居民区,3公里内有4所学校及多个居民区,给人民群众的学习、生活带来极大的干扰和健康威胁。
该项目前期立项规划未曾详尽告知全村村民,并没有相关部门或人员来本村与村民进行入户调查走访,本村村民并未收到任何选址意见书,村民未得到充分的知情权。
二、对现有生态环境将造成巨大破坏与污染
据了解,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2.5公里范围不适宜居住。若该项目在选址点建成,除了浯溪河村会受到严重的环境威胁外,周边的南岳村、安家冲村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垃圾焚烧发电造成大气污染,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有害污染物包括粉尘、HCl、NOx、SOx、CO等酸性或有害气体、重金属及有机化合物等。
垃圾焚烧发电造成水污染,垃圾渗滤液及生产发电系统中产生的有毒性污水等。垃圾焚烧发电还造成大量固体废物污染,垃圾焚烧后产生的底灰(炉渣)、烟气净化系统反应吸收塔和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飞灰(含废活性炭)、化学水处理系统活性炭等。
三、常德市垃圾分类达不到垃圾焚烧发电的标准
垃圾焚烧发电的前提是垃圾分类。在中国,焚烧未经分类的垃圾,会导致有毒气体二噁英的释放。原生垃圾中既有一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也有集市型垃圾、装修垃圾和庭院垃圾,具有不确定性、强波动性和高水分、高灰分、低热值的特性,不利于燃烧,便引发了二噁英为主的二次污染。
垃圾焚烧发电有个四不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不分拣,不焚烧。常德市未执行垃圾分类,城区与农村居民普遍没有垃圾分类意识与实际行动,环保部82号文规定进炉垃圾的热值必须在5000千卡/千克以上,而常德市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显然不符合这一要求。
四、全国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普遍超标
芜湖生态中心、自然之友曾在北京联合发布《23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与污染物排放报告》,报告指出:全国已运行的231座垃圾焚烧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不足总数的40%,通过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公开信息表现差。全国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普遍存在超标行为,浙江、福建两省第一季度的在线监测数据超标达数千次。
垃圾焚烧会产生大量的致癌物质二噁英等,据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垃圾焚烧发电与二次污染控制技术》一书,二恶英通常是用加氮化物来抑制,条件是850~1100度之间发生反应。但烟气排出有一个降温过程,320~480度是一个合成反应最活跃的温度区间,这时就得应中温中压技术,使温度保持在480~800之间,除掉烟气中灰分合成载体。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中,提到中温为400摄氏度,处于合成反应最为活跃的温度区间,必将会产生大量的灰分合成载体,给本村带来严重污染。
本地村民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9.59%强烈反对垃圾焚烧处理厂选址在浯溪河安家冲。我村村民集体联名请愿,恳请各级领导引起高度重视,考虑全村村民的意愿,不忘初心,让浯溪河村绿水青山不受丝毫污染。
湖南省桃源县青林乡浯溪河村全体村民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