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摩托车年检 ”一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责成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来件人:
您好!来件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俗称“年检”)时,交警部门应当核查并留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交警部门从未将其他商业保险作为摩托车年检的附加条件。
您反映在子良中队搞摩托车年检要400多元,据了解,应当是156元的交强险加上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该费用系保险公司收取。一是交强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强制保险,仅为摩托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和伤残、死亡等补偿费用,而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没有保险赔偿保障;二是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随着机动车的增加,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往往造成骑乘人员受伤,治疗费用相对较高,加之部分摩托车驾驶人经济条件有限,导致摩托车驾乘人员的治疗费用和伤残、死亡补偿难以到位,经常引发事故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为解决这一难题,保险公司推出了此险种,经与摩托车驾驶人宣传沟通后自愿投保。
考虑到石门县地处山区,为方便偏远农村摩托车驾驶人投保,所有承保摩托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除城区由保险公司直接受理外,有的在农村推行了便民措施,如人保财险石门支公司在蒙泉镇、雁池镇、壶瓶山镇、太平镇等设有营业网点及便民服务点。但其它乡镇暂无机动车保险投保网点,摩托车投保实属不便。
据人保财险石门支公司车险工作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保财险石门支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力配合交警组织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及保险宣传活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大力宣传、鼓励摩托车主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也购买商业险(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在此,我们积极呼吁摩托车驾驶人在购买强制保险的同时,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防范驾驶人意外风险,促进社会稳定。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欢迎提出更多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9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