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柳叶湖热线 – 2019-06-11 09:57
郭胖子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关于常德柳叶湖白鹤山渔场是否有补贴的问题的投诉之后,经调查了解,现就网友提出的三个问题回复如下:
第一个问题:网友提出我们养鱼的属于农民吗?为什么种田的能够拿到国家每年发放的种粮补贴,而我们养鱼的就没有?
回复:白鹤山乡渔场1962年建场,当年养殖面积较小。1977年扩建了250多亩渔池,1985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了150亩渔池,共计451亩,有养殖户40户,有城镇人口23人,农村人口114人。目前渔场以承包租赁为主的经营模式。另外国家种粮补贴从2004年开始,补贴作物仅指粮食。根据2015年9月15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5】72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不再给予补贴”。因此,承包养殖渔业没有补贴。
第二个问题:国家不是好多年前就不收种田的提成钱了吗?而我们渔场却两年前才不收我们的产钱,这些年我们的钱都交到哪里去了,是国家还是个人,如果国家给了我们养鱼的农民补贴钱了,那我们这些年的钱都补贴到哪儿去了?
回复:按照国家规定。种田的提成钱从2004年开始起停收。当时渔场是乡办企业,承包者与渔场签订了租赁协议,按协议交租金,因为国家没有文件规定取消承包者不交渔塘租赁费,所以在农业税取销后一直在收取渔塘租金,并交渔场集体所有。所交租金用于渔场水电路的维护,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其他事务开支。
第三个问题:现在国家不是给每个农户都田地确权吗?我们的渔池是不是国家的土地,因不因该给我们的鱼塘也确权,现在我们白鹤山乡渔场是根本没得领导了,急切希望领导能到我们渔场来调研情况。
回复: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以83年开始的第一轮土地承包确权为依据,后两轮确权工作是在第一轮确权工作的基础上完善的。由于乡渔场土地性质为乡集体所有,2015年土地承包确权是对二轮承包合同中的承包关系的水田进行确权,故渔场并未进行确权。
关于白鹤山渔场的管理问题,我区白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派专人主动协调好管理方与承包者的关系,处理好相关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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