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笑笑 ”: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常鼎政函〔2018〕33号文件《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中明确鼎城区征地补偿标准分为Ⅰ类区域和Ⅱ类区域,Ⅰ类区域范围为:玉霞街道、红云街道、郭家铺街道、斗姆湖街道、灌溪镇、以及不在上述区域范围内的空港新城规划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区域;Ⅱ类区域范围为:Ⅰ类区域以外的其他范围(含西洞庭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
旱地、水浇地、园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宅基地、交通运输、水工建筑等建设用地按征地补偿系数1.0进行补偿,即:Ⅰ类区域征地补偿标准:67100元/亩,Ⅱ类区域征地补偿标准:55000元/亩。
鼎城区征拆指挥部
2019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