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9-04-0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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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8年5月5日14时许,家住县城白佛阁居委会的李俐打电话110报案称:有人冲到其屋里打人。漳江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经初查,系李俐一家与邻居罗福一家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冲突,李俐及其丈夫李经平称李俐在自家被罗福踢伤,罗福一家予以否认。后来,漳江派出所民警调取了现场视频资料,找现场7名目击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调查结果不能证实罗福实施了打人的违法行为。由于双方系邻里关系,且没有证据证明罗福打人。2018年5月5日事发当日,由漳江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调解不成功,且以吵闹收场。5月21日,漳江派出所又联合漳江街道司法所继续对此事调解,仍然没有成功。5月23日,两家再次发生口角,李俐用竹扫把打了罗福,被人拍摄下来。之后,漳江派出所将5月5日及5月23日两起案情向漳江街道政法委汇报。漳江街道政法委决定由司法所长牵头,白佛阁居委会和漳江派出所配合,约定6月8日在白佛阁居委会再行调解一次,但李经平、李俐夫妇拒绝参加调解,故又未成功。
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漳江派出所将5月5日及5月23日两起案情所有证据材料报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进行审查。经审查,5月5日罗福殴打李俐证据不足,被指控的殴打他人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而5月23日李俐用竹扫把打罗福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治安违法行为。6月22日,漳江街道办和浔阳街道办政法书记、司法所长,白佛阁和洞庭宫三名社区干部及漳江派出所民警再次在白佛阁居委会调解,由于罗福一家拒绝到场,调解未果。当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俐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两百元的处罚。6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罗福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专此回复。
桃源县公安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