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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帖投诉了常德火车站汇园小区农贸菜市场的公共厕所擅自收费之后。8月7日,武陵区南坪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的回复令人哭笑不得:他们说,这个公厕就是可以哒哒滴收钱嘀,你们去办月卡。请问是不是办贵宾卡?
实际上,该市场内的公共厕所,属于市场立项建设时规划要求配套、必须对外开放的公厕,现在市场管理方私自向如厕群众收取费用,这是违反法规(条例)的。 农贸菜市场的配套厕所虽非市政环卫的公厕,但也属于是公厕(相关法规、文件、规范标准中都有规定)。 一、依据《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共厕所应当免费开放。依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八条,大中型市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对外开放使用的公共厕所,厕所保洁、水电维护属于市场主办方本身的运营成本,市场已经收取商户摊位租金、管理费,不得另行向如厕群众收费。 二、该配套公厕不属于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可收费的独立高档公厕,在没有物价部门合法收费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收费,属于自立项目收费的违法行为。请求相关部门上门核查,1.责令市场立即停止公厕收费行为。2.退还or收缴违规收取的全部费用,上缴国库。并将处理结果公开。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共厕所应当免费开放,设有明显指示牌和标识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按时冲刷、清掏,定期消毒,保持内外整洁。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八条:城市大中型商店(场)、市场、饭店、旅游景点、车站、港口等公共场所,其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对外开放使用的公共厕所,公厕保洁维护属于市场主办方责任。 等等……………… 我们希望能看到依法依规的处理结果及回复,而不是咪西咪哂嘀干活的诡扯蛋。不过,硬要龟扯蛋也没关系,大家看了也可以撇嘴开心一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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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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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10-21 15:22
帖内置顶 – – 2026-10-21 17:09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常德火车站汇园小区农贸菜市场的公共厕所擅自收费”的投诉帖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2026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火车站农贸市场建于2001年,场内公厕属于市场配套设施,建设投入15万元。后期先后完成两次改造,改造合计支出28000元。该公厕主要服务市场经营户使用。目前向每个摊位每月收取卫生费10元,为了满足市民使用需要,收取了适当费用,每月合计收费2100元。每月支付公厕保洁工资1500元,水电费400元,零星维修耗材等支出200元。每月收支基本持平,公厕运营没有产生盈利。 二、后续我局将加大对辖区经营服务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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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6-10-09 08:36
可以向纪委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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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6-10-09 10:18
哈哈,真的只能一笑,在这个年代,我大常买菜的营商环境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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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6-10-09 16:55
走遍全国,最近十年没发现哪里还有收费的! 说明常德个别人思想落实其他地区10年以上。
他要收费,你就在他门口解决,这是逼人不文明! 去年过年,我在我们镇上吃粉,画得有车位,1个老太太他非不让停,我火了,”XXXX“的把他骂了一通,说你们这些没眼光的,不让停车做生意人会来? (我在同一地段街上修的房子,自己后退空出地方,修了4个车位,别人随便停,旁边的人可喜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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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6-10-16 09:0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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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6-10-21 15:22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常德火车站汇园小区农贸菜市场的公共厕所擅自收费”的投诉帖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2026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火车站农贸市场建于2001年,场内公厕属于市场配套设施,建设投入15万元。后期先后完成两次改造,改造合计支出28000元。该公厕主要服务市场经营户使用。目前向每个摊位每月收取卫生费10元,为了满足市民使用需要,收取了适当费用,每月合计收费2100元。每月支付公厕保洁工资1500元,水电费400元,零星维修耗材等支出200元。每月收支基本持平,公厕运营没有产生盈利。 二、后续我局将加大对辖区经营服务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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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纪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