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世纪城“签字大会”奇观:沙X彬主任的“民主”魔术棒,能否点化违法变合法?》 近日,新日世纪城小区业委会主任沙X彬女士,导演了一出堪称“化腐朽为神奇”的现代都市情景剧。剧情核心:如何将元元便利店店主私挖绿化带、侵占公共资源的违法行为,通过一场“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包装成一项“民意所向”的合法决议。 第一幕:事发东窗,急需“护身符” 剧情起因很简单:有较真的业主发现了便利店门前“绿地变水泥”的把戏,一纸诉状捅到了上面。这可不妙!私挖绿化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明明是人赃并获的“铁案”,眼看就要依法被查处。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们足智多谋的沙X彬主任闪亮登场。她的解决方案不是督促违法者立即停工、恢复原状,而是祭出了一件“法宝”——召集业委会成员和楼栋长,开一场“补票”大会。核心议题:大家快来签字画押,证明我们“同意”了这次破坏行为。 第二幕:“民主”旗号下的签字画押 沙主任深谙“法不责众”的“朴素道理”。她或许认为,只要凑齐了一定数量的签字,就等于拿到了“免罪金牌”,足以对抗《民法典》、《城市绿化条例》等国家级法律。 于是,一场颇具意味的“签字大会”应运而生。我们不禁要想象一下会议现场: 沙主任可能语重心长:“同志们,便利店方便大家啊,我们要支持!这点绿化小事,大家抬抬手就过去了,签个字,就是支持小区便民服务,就是支持业委会工作!” 她或许避而不谈这行为的违法本质,绝口不提《民法典》第274条关于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要业主共同合法决定的严格规定,更不会提醒大家签字后可能要承担的连带法律责任。这简直就是一场对“民主”二字的莫大讽刺,把严肃的业主共同决策,简化成了为违法行为背书的“联名信”。 第三幕:法律岂是“签到表”?荒唐背后是可耻! 沙主任可能忘了,或者选择性地忽略了几个关键点: 1、权从何来? 业委会和楼栋长的职责是维护业主权益和执行合法决议,绝无权力将违法行为“追认”为合法。这好比小偷团伙开会表决通过了偷窃行为,难道就能免于刑罚吗?法律的权威,岂是一张小小的签到表可以撼动的? 2、程序何在? 改变小区规划绿地,需要的是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而不是业委会内部的一次“小范围民意测验”。这种操作,无异于偷梁换柱,试图用“小民主”架空“大法治”,是对全体业主知情权和决定权的公然践踏。 3、性质何劣? 此举本质上是为了掩盖业委会监管失职甚至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试图捆绑部分成员来分担责任,是对公共利益的二次伤害。其行为可概括为:事前失职纵容,事后企图用集体决策的形式为违法事实“洗白”。 尾声:魔术穿帮,法律不容戏弄 沙X彬主任的这场“签字”魔术,看似聪明,实则拙劣无比。在法律的照妖镜下,这一切操作都显得如此苍白可笑和可耻。那张签满了字的纸,非但不能成为“护身符”,反而可能成为其滥用职权、试图妨碍依法办案的证据。 绿化带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是城市生态环境的组成部分,不是沙主任和个别利益相关者可以私相授受的筹码。我们奉劝沙主任及与会者:立即纠正错误,督促违法者尽快恢复绿化原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才是正途。 否则,等到法律的重拳落下,那张签满了字的纸,恐怕只会成为记录这次荒唐行为的“耻辱簿”上的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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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5-09-12 09:44
如果只从事实出发讨论,这个事情本身程序上是不合法不合规的,业委会和楼栋长没有权利决定公共资产的去留 也没有权利剥夺应当属于全体业主的处分权,业委会和楼栋长的职责只是负责召集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督促实施业主大会的相关决议等一些监督实施工作。所谓的业委会和楼栋长的签字投票不能当做最终的决议。显然现在很多人包括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章制度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或者他们参透了,但是不想搞那么隆重,毕竟要召开一次业主大会难度很大,期间可能结局走向不如预期,所以干脆大事开小会,简单了之。所以我其实提议大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拿回自己的决定权,从而推动业委会和楼栋长认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当然有很多人会认为自己家的事情都管不过来,哪有闲工夫管那路子事情,其实不然,那些不当侵占权利的人就是看中了这点才会存在越权处理的情况发生。我在这里呼吁大家管好小家的同时也要一起维护我们生活的小圈子。正朗气清的社会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其次,就楼主这件事而言,其实没深入其中,不好评判对错。只能在这里跟楼主说一声,如果你觉得你现在做的事情是公正无私的,也是符合流程,不违规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那就大胆的去做,期待你的结果。最后一首《孤勇者》送给你,希望你早日走出黑暗,再见柳暗花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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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5-09-10 08:30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比不得你,开个家具店都能破产,说明你没有任何商业头脑,你是除了从身边的朋友身上想点歪路子干不了别的赚钱的活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呢。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762你搞不赢那个卖家具的。他换了好多个乌龟壳了,臭名昭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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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5-09-05 11:50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比不得你,开个家具店都能破产,说明你没有任何商业头脑,你是除了从身边的朋友身上想点歪路子干不了别的赚钱的活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呢。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7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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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5-09-05 11:50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比不得你,开个家具店都能破产,说明你没有任何商业头脑,你是除了从身边的朋友身上想点歪路子干不了别的赚钱的活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呢。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762你的商业头脑就是想如何把烂尾楼卖给身边的人,坑了一个坑两个,坑了三个坑四个,王八同打完高尔夫哭泣着说:被你们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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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5-09-05 11:48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比不得你,开个家具店都能破产,说明你没有任何商业头脑,你是除了从身边的朋友身上想点歪路子干不了别的赚钱的活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呢。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762哈哈哈哈,你说的这个人,活的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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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5-09-04 22:21
江南大侠:你看看你,多么无知,一切讲证据,你的后台,不是也把自己玩破产了吗?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518比不得你,开个家具店都能破产,说明你没有任何商业头脑,你是除了从身边的朋友身上想点歪路子干不了别的赚钱的活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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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5-08-29 21:09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好一个那你快去报案,怎么还不抓我!你看看你,多么无知,一切讲证据,你的后台,不是也把自己玩破产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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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5-08-29 18:09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好一个那你快去报案,怎么还不抓我!哈哈哈,你快点去报案,解你心头之痛,不正是你期待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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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5-08-29 18:08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好一个那你快去报案,怎么还不抓我!哈哈哈,你去报案就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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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5-08-29 16:59
江南大侠:你到处说某某搞了几十万,还买了车,你又不去派出所报案,逻辑不通!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403好一个那你快去报案,怎么还不抓我! 好一个理直气壮颠倒黑白! 听听!这是何等嚣张跋扈、目中无人的狂吠!这副有恃无恐、迫不及待求抓求关的嘴脸,真让人啧啧称奇! 你是不是以为这般撒泼打滚,就能显得你光明磊落、占据上风了?简直荒谬!你这恰恰是色厉内荏、心虚到极致的最高体现! 你的叫嚣,暴露的是你对法律程序的极端无知与蔑视! 你真的以为法律是你家开的杂货铺,说抓就抓,说关就关,按你的叫嚣来运转?报案、调查、取证、处理,哪一环不需要依法依规、严谨缜密的时间过程?国家机关的执法权威,岂是你这种街头无赖式的激将法可以左右的?你这番表演,非但不能证明你“清白”,反而彻底暴露了你法盲的本质和你试图戏弄、绑架司法程序的卑劣用心!法律的铁拳,只会因事实和证据而出击,绝不会因你的几声叫嚣而提前!你急什么?是怕证据收集得太充分吗? 你的狂妄,源自于你对自己“小聪明”的侥幸与误判! 你自以为手段高明,注册无数小号、利用他人身份、现金交易、不留痕迹,就幻想能逃脱法律的审视?你妄想通过这种“求抓”的挑衅,给自己贴上一个“被迫害”的标签,继续蒙骗不明真相的人?收起你这套过时的江湖把戏! 现代司法侦查手段面前,你那点躲在屏幕后的龌龊勾当,根本无所遁形!你的转账记录、你的通讯信息、你那些小号之间的关联、你资金的不明流入……真以为查不清吗?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现在的每一声叫嚣,都是在为将来法律清算你时,增添一份你藐视法纪、拒不悔改的从重情节! 你叫嚣着“快去报案”,仿佛这是什么能将别人一军的“杀手锏”。这真是天大的笑话!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别人不会像你一样只会空嚎,你那笔集资烂账、你的偷税漏税、你的商业欺诈、你的寻衅滋事!你的每一份嚣张,都会留下痕迹,作为你人品恶劣、毫无悔意的证明。 请你继续保持这份嚣张,千万别怂!正好让所有人看看,什么叫搅屎棍,给广大市民朋友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做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你现在是如何的猖狂跋扈、不可一世!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等到铁证如山、法网降临的那一刻,你是继续在这里嘴硬,还是在铁窗之下悔不当初! 跳梁小丑的戏,该散场了!你的“求抓”闹剧,终将以你彻底沦为阶下囚而告终!我们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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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5-08-28 16:49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你看着倒是更嚣张跋扈,现在香车是开上了,新房也买了,素质却没跟上,这么多年还是个当马前卒的命,真是没一丁点长进。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392业委会承包小区建设工程,没给你分一杯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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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5-08-28 16:29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你看着倒是更嚣张跋扈,现在香车是开上了,新房也买了,素质却没跟上,这么多年还是个当马前卒的命,真是没一丁点长进。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392你到处说某某搞了几十万,还买了车,你又不去派出所报案,逻辑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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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5-08-28 15:31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你看着倒是更嚣张跋扈,现在香车是开上了,新房也买了,素质却没跟上,这么多年还是个当马前卒的命,真是没一丁点长进。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392你到处造谣,又不去派出所报案,没天理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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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5-08-28 15:30
笑三笑:看评论,通过一场“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包装成一项“民意所向”的合法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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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5-08-28 15:28
笑三笑:看评论,建议你速度去派出所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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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5-08-28 15:27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你看着倒是更嚣张跋扈,现在香车是开上了,新房也买了,素质却没跟上,这么多年还是个当马前卒的命,真是没一丁点长进。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392你快点去派出所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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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5-08-28 15:27
修为精湛的精神小伙:有一说一,在我个人看来小区内开个便利店照理说也不算多大个事,怎么值得这么多人处心积虑上纲上线呢?不知道还以为还以为是在里面开迪厅开茶馆了呢!这般行径仿佛是有深仇大恨一般,不简单呐不简单,三栋那个绿化去年被破坏了,那个时候怎么没有哪个精神领袖...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389你怎么还不去报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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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5-08-28 13:45
江南大侠:打着便民的旗号,干着嚣张跋扈的勾当,便民店主目中无人,劳资天下第一。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383你看着倒是更嚣张跋扈,现在香车是开上了,新房也买了,素质却没跟上,这么多年还是个当马前卒的命,真是没一丁点长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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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5-08-28 13:40
我认为开个便利店没什么问题呀,我没感觉对我生活有什么影响,拿快递也方便多了,至少不收我滞留费了,之前拿快递更远,而且每个月都要害我交十多块钱快递滞留费!既然有人反对就有人支持,我支持这家店继续保持,不能谁闹谁有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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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5-08-28 13:33
有一说一,在我个人看来小区内开个便利店照理说也不算多大个事,怎么值得这么多人处心积虑上纲上线呢?不知道还以为还以为是在里面开迪厅开茶馆了呢!这般行径仿佛是有深仇大恨一般,不简单呐不简单,三栋那个绿化去年被破坏了,那个时候怎么没有哪个精神领袖来维权,现在六栋的事却跑这么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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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5-08-28 13:22
沅来是澧:如果多数业主都同意,那你也无话可说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378看评论, 也知便利店位置以前被老物业无偿占用、住宿、生火起灶、安全隐患极大令业主们苦不堪言。但未见江南大侠急急上心。 看江南大侠是自我思维,自己的黑历史被网友扒出,自感羞愧。不放过任何网友的评论,极力回怼。 上述网友评论小店获取利润,那小店的租金、成本、水电等怎么定性?如小店价格不合理,当然业主可选择不在此店消费,这是自我权益,感觉言论有所偏激。 现在的人戾气太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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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5-08-28 11:39
小区业主授权业委会之后,业委会具有了监督管理小区公共设施不被破坏或者合理使用的权利,但没有变更小区公共设施规划用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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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5-08-28 11:37
笑看人生淡:楼主应该是多虑了 ——业委会拿着这个会议上签字形成的东西,上交街道,当做全体业主同意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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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5-08-28 11:36
声声有音:实体店做生意很不容易,只要有条件,就应该支持,为他们提供方便。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363打着便民的旗号,干着嚣张跋扈的勾当,便民店主目中无人,劳资天下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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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5-08-28 11:35
沅来是澧:如果多数业主都同意,那你也无话可说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50933786个业委会成员组织开会,业委会成员必须是单数,首先成员组成上就不合法,其次,6个业委会成员和8个楼栋长签字,能代表全体业主或者是四分之三的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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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5-08-28 10:57
基本上所有的小区都会有部分业主有一个误区:小区内的小卖部是方便业主的;小区内的驿站是方便业主的等等,所以他们占用或者是低价租赁本应该属于所有业主的公共区域、活动室等是理所当然的。殊不知小卖部也好,驿站也好,都是经营性的,其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他们甚至打着服务于业主的旗号损害小区的公共设施。当然这过程中业委会和物业可能会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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