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市相关部门,关于农村闲置房屋拆除补偿的问题,有相关政策标准吗?望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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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9-02 10:57
帖内置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09-03 10:47
阳光66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9年—2021年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农村“空心房”整治三年行动,其中就涉及对农村长期无人居住或监管及废弃的“闲置房”的拆除。这项工作的实施主体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其关于房屋拆除的补偿政策也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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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8-23 15:12
如果是宅基地被收回的,恐怕还得找你要点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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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8-26 21:13
在外工作,户口在城镇不在本村的老房子怎么解决,重建吧,搞不了建房证,不建吧,你政府征收又没得补偿,老房就只好空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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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8-29 16:14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已交办相关科室办理,近期将给您答复。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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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9-02 10:57
阳光66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9年—2021年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农村“空心房”整治三年行动,其中就涉及对农村长期无人居住或监管及废弃的“闲置房”的拆除。这项工作的实施主体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其关于房屋拆除的补偿政策也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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