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捌海公馆小区共有20栋,其中8.9.13.14栋,原有空架层,但从现在小区情况来看,8栋①楼空架层开发商为幼儿园所用,9栋1单元架空层作为了捌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办工用地,13栋2单元做为物业办公用地,14栋2单元空架层也做为了物业私用房。请问领导们,这些位置是否属于业主共用公摊面积,如果是属于业主共用公摊面积,那么这些开发商私自占侵占的地方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另外小区外围10.11.15栋下面的车库是否属于开发商违章建筑,请领导给予回复,如果属于违章建筑,开发商私自占用并销售给业主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以上问题,烦请领导查阅当时小区规划图纸进行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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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7-20 17:35
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架空层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只能用作业主休闲、娱乐、锻炼、公共活动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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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7-25 15:34
网友“imkftgsc”: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如有回复,将立即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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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7-31 09:32
关于市民投诉捌海公馆小区架空层问题的回 复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自接到市民投诉后,立即组织规划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前往调查了解,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8栋一层的幼儿园、9栋的泛会所(活动用房)、13栋、14栋的物业管理用房都是经规划批准的独立容积率以内的单元房,没有计入小区的公摊面积,不属违章建筑。 2、10栋、15栋、16栋的地面车库,是为了满足车位配比规划要求,且小区的车位配备比例满足了规划要求,10栋、15栋、16栋底层车库不是违章建筑,整个小区各项指标已于2015年3月经相关单位已验收合格。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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