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德市石门县华天居小区一业主,我于2015年在石门县法院潘*和石门县城建公司王*丫的说服下,购买了108.62平户型的房子,当时潘姐和王姐反反复复承诺,只要门面卖完了,马上房产证就可以办下来。经实查,2016年年底,华天居所有门面和房产(共计30套,对外出售13套)已经卖完。我们业主现在让城建刘总帮忙办房产证,城建刘总却推托不给办理,说让我们找法院,说我们业主的钱,是转到法院的帐号上面的。我们业主又去找了石门法院李局长,李局长就算人在法院的二楼,就是不出来见人,打电话通过一次,回复我们说,这个楼盘是个乱摊子,他一人说了不算。既然这样子,当时为什么要说服我们买这个房子呢?城建和法院,推来推去,这不是欺骗老百姓吗?请问一下,华天居的房子办理房产证,我们应该去找谁呢?如今法院潘*已经退休,城建的王*丫,也躲着不见面,我们活该被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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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7-17 15:19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9年0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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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07-24 15:10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石门县华天居,法院和城建推托不办房产证”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交办石门县人民法院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石门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以杨*财、张*君、石门县城建房地产公司为被执行人的140余起执行案件过程中,对杨*财借用城建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建设的“华天居”商住楼进行了司法拍卖、变卖。对“华天居”住宅和门面的买受人,该院和石门县政府相关部门也确实曾口头承诺负责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2017年年初,该院在基本完成对“华天居”商住楼的司法拍卖后,即协调县政府相关部门就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展开工作,并将该事项纳入了县政府“问题楼盘”遗留事项的处理工作安排。由于“华天居”商住楼前期建设施工不规范,建成后又是由法院强制变卖,故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方面存在规划、占地、纳税等方面的瑕疵。对此,该院向石门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华天居商住楼遗留问题的处理建议报告”。 经近期询问政府有关部门,“华天居”商住楼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有望在年内办理发放。就司法拍卖、变卖的不动产权登记有别于常规的不动产产权登记,由此带来了与现有的一些有关不动产产权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问题,造成了对“华天居”商住楼不动产产权证办理的迟延。对此,该院深表歉意。该院将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问题楼盘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等单位通力合作,力争在年内完成“华天居”的不动产产权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9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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