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您好! 由于本人前次发帖时表述错误,沒有把事说清楚,甚是惶恐。 在此再次麻烦您百忙之中对本人的疑问给予回复。 向您请教一个专业性的词汇的涵义。“个人社保账户建立的时间” 的认定, 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如:本人2014年1月份首次开始办理缴纳社保的手续,2014年1月份开始缴纳社保。与此同时还补交了2000年1月份至2013年12月份共四年的社保。那么,我的“个人社保账户建立的时间”,究竟是开始办手续时的 2014年1月?还是补交了社保费的最早时间点2000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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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4-16 09:43
帖内置顶 – 市人社局 – 2019-04-16 14:24
您好!
据您描述可补缴2014年前的养老保险,那么您在2014年前就已建立个人社保账户。如仍有疑问,请拨打养老保险个账科电话:7817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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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4-16 09:43
您好!
据您描述可补缴2014年前的养老保险,那么您在2014年前就已建立个人社保账户。如仍有疑问,请拨打养老保险个账科电话:7817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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