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沧浪街道回回村公路组内,一处高四层面积约1300平方的私宅己高高立起,严重违反国家关于自建房标准的规定修建,也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采光及安全,户主为一民营老板,望相关部门负责人能尽快了解情况,本着国家法规面前一视同仁,公平公证的对待每一位公民,不要让国家法规在穷人和富人之间失去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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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4-14 13:31
这个事?
。。。。采光、安全?这个有标准,按标准做就没有事啊! 至于农村的规定,要看看他家多少人和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如果不超,就是明显的“仇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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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4-15 10:35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收悉,处理结果将及时予以回复,敬请关注!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汉寿县县长热线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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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4-18 15:40
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沧浪街道自2015年12月成立以来,回回社区共报请县相关部门审批建房仅有两户:和平组居民周XX于2016年建房、和平组居民黄XX于2017年建房。他们两人建房的面积与楼层均严格按县相关部门的要求修建。除此之外,回回社区再未新建一栋住房。你所反映一处高四层、面积约1300平方米的建筑,是一处控停的违章建筑,该建筑于2012年开始修建,因相关建房手续未办理齐全,县国土、县城管、原龙阳镇等相关部门于2013年开始控停该建筑,至今仍在控停状态。 特此回复。 沧浪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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