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16.1 月过世,名下有一套房产,现母亲独居,一直没有过户,我系家中独女。现在我与母亲想把房产办理过户,咨询一下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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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3-22 08:18
帖内置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03-22 09:49
人生又不可以重来222网友:
您好!你提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您的问题涉及房产继承,由于您没有描述具体的房地坐落地址和房屋的土地性质,我中心不能给出准确答复,建议您拨打我中心纠纷调处科咨询电话:0736-7257020。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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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3-19 23:26
准备火化证明、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家庭成员组成证明、房产证、去公证处公正
然后再去房管局做变更。 如果没有房产证,,,,就去法院打官司吧,,确认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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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03-20 09:50
xizhong:办它干嘛,又没人和你争,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800188万一以后拆迁或者出售呢。。。不办,麻烦多的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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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3-20 10:09
宋太师:准备火化证明、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家庭成员组成证明、房产证、去公证处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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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3-21 09:29
建议论坛转有关部门宣传普及这方面的规范办理知识,且当主动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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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3-22 08:18
人生又不可以重来222网友:
您好!你提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您的问题涉及房产继承,由于您没有描述具体的房地坐落地址和房屋的土地性质,我中心不能给出准确答复,建议您拨打我中心纠纷调处科咨询电话:0736-7257020。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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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3-22 13:27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生又不可以重来222网友:答非所问,是论坛转错了答复单位?还是不愿公告人民群众有权知道的非保密政策法规?这不是提问者的个别问题,而是老龄化过程中依法依规必须使群众知道的普遍问题,必须向人民宣传讲清楚。让人民满意,不然,为人民服务便成了一句空话。我不相信常德没职能部门无能作出明白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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