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电八局常德基地莲花池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中,基地社区服务部于2018年12月24日下发通知,要求原棚改区住户在2019年1月31日之前,办理订房选房手续,同时缴纳5-7万元的“户型定制保证金”。否则“一律视为放弃选房”。我们认为极不合理,也不公平。
1、我们原来的房屋被拆,开发商没有向我们缴纳保证金,以保证我们的房子何时建好还给我们。现在回过头反而要我们被拆迁的缴纳保证金,这不合理。 2、保证金应该是双方对等的要求,社区要求我们缴纳“户型定制保证金”的同时,就应该向我们拆迁户缴纳“交房保证金”。任何单方缴纳保证金都是不公平的。 3、就是为了确定一下大家选定的户型和面积,社区服务部要求大家缴纳高达7万元的保证金,依据何在?你社区一次要收这么多钱干什么?其中是否同开发商之间存在某些猫腻?让人不能理解。 我们棚户区住户绝大多数都是退休职工,住的还是五六十年代的老房子,本身经济条件就不好,社区既然是为老百姓办好事,难到就不能为我们考虑一下,减少我们一点负担。为我们做一点实事。 请市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 |
|
最新喜欢:![]() |
1楼#
发布于:2019-01-21 15:30
我也是拆迁户,我的房子住了八年都不是我的了,对方还要赶我出来。
|
|
4楼#
发布于:2019-01-21 17:56
没办法的办法,要是不交钱,有些人一旦选定的户型不满意就没有制约措施了。否则,到时候又不要,开发商也为难。
|
|
6楼#
发布于:2019-01-21 18:55
据我所知在拆迁前就应该和开发商签好拆迁合同和补偿条款的(包括选房,面积,房租补偿金等),才能拆房啊。你们怎么等拆房后才选房呢?你们根本就没有底牌了,只能人为刀俎,任人宰割了。
|
|
8楼#
发布于:2019-01-22 01:15
没有公道,我们就是拆迁户!也曾多次呼吁网友,政府都假!2015年政策至今在用,又怎么样?谁让你是老百姓!!!
|
|
13楼#
发布于:2019-01-25 08:41
网友:
您好!水电八局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共计53亩,分别为莲花池甲龙山地块、乙龙山地块、休闲广场地块,八局333套安置户统一安置在乙龙山地块,该地块与其他两地块均属莲花池八局生活区范围内,乙龙山地块与甲龙山地块二地块相距距离约500米左右。 按水电总公司文件要求,水电八局给予安置户每户40平米的福利,并每户收取资产转让费,有文件规定交纳。因安置房是根据安置户意愿定制的,故每户交纳5-7万元订房费。 常德经开区征拆办 2019年1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