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从2011年起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八档每年缴纳800元。从2019年起,我想提高父母的缴纳额度,调整到3000元/年,是否需要补缴2011-2018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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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2-28 15:25
帖内置顶 – 市人社局 – 2018-12-29 08:03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湘政发【2014】24号文件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个,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凭社会保障卡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存折到指定的金融机构,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二、调整缴费档次跟补缴没有关系。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是否补缴在于您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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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12-28 15:25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湘政发【2014】24号文件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个,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凭社会保障卡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存折到指定的金融机构,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二、调整缴费档次跟补缴没有关系。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是否补缴在于您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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