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城管局、经开区相关部门、街道办领导: 2017年8月10日 拆了我的土地使用范围内的老偏屋一年多了,来解释一下我的问题???还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何来的“平等、公正、法治”?。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44941215 ![]() 1、房子原样图和强拆图。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44941839 ![]() 2、同在一条路上,,一墙之隔现象依然存在,为什么只拆我的房子?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44941936 ![]() 3、80年代的土地使用证明平面图,还不能说明问题吗?那个年代的房屋那一家有“房屋产权证”??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44942103 ![]() 4、以下其母亲对老屋拆前陈述说明。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44942025 ![]()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44942035 ![]() 5、在依法治国的法治年代,政府轻视百姓,仅单凭一张责令改正通知书,未见其任何强拆法律程序资料。进行强拆 请问这是何等的行为??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44941982 ![]() 6、最终相关部门未给我任何救济途径及解决方案,最后以欺骗、暴力,不合法的手断,将房屋强制拆除。 [浪网神经于2018-12-16 14:38编辑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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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12-16 22:46
CXJ:明显就是违建,不用诋别个,临街的违建拆的更快而已。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76567站到说话不腰疼,,我是临街吗,是什么街。。 强拆你家的,你想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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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12-17 22:59
无色的狼:站到说话不腰疼,,我是临街吗,是什么街。。我只懒得争,有道理到哪里都可以搞得赢,理亏就莫折腾,诋别个没得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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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12-21 11:20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已交相关部门办理,请您静待回应,我们将及时回复您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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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12-25 10:17
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经核实情况,现予以回复如下: 1.投诉举报中所指您的偏屋,已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所在街道、社区核实,确认为违法建筑。 2.关于“同一条路上,一墙之隔现象依然存在,为什么只拆我的房子?”的问题,图中标示的偏屋,我区将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査核实,确认为违法建筑的,将依法拆除。 3.关于“在依法治国的法治年代,政府轻视百姓,仅单凭一张《责令改正通知书》,未见其任何强拆法律程序资料,进行强拆请问这是何等的行为?”的问题和“最终相关部门未给我任何救济途径及解决方案,最后以欺骗、暴力,不合法的手段,将房屋强制拆除”的问题,您已于2017年12月向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4日依法做出了行政判决,确认在此次强拆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合法的问题。 4.根据《常德市城市规划征地拆迁范围内建(构)筑物法律性质认定工作方案》有关房屋认定规则第(四)项规定:2007年8月1日以后修建的违法建(构)筑物,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一律限期无偿自行拆除,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您的偏屋于2007年修建,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依法应拆除。为弥补您的损失,2018年5月8日,经开区控违拆违办组织了各职能部门与您进行协调,提出了按每平方米100元给子劳务补偿的方案,您不接受该方案。如您不服,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常德经开区城管局 201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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