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工商局:
《商品房预售合同》本是你们两个部门提供,本是用于确保购房者权益,对部分可选条款供双方选择,部分不可选条款对开发商的限制,部分开发商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进行预先在合同范本中进行载明。 但是,现在开发商表面上使用你们提供的合同范本,在合同中约定譬如逾期交房他们承担多少违约责任、逾期办证他们承担多少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或规定建设配套设备设施的承担多少违约责任。但却通过强制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约定逾期交房、逾期办证或者其他情形,以补充协议为准,事实上改变了你们提供的对购房者有利的合同条款。请你们在合同网签合同中明确:1、不得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变相改变合同的实质性条款;2、对于部分保护购房者利益的条款,在条款中明确,“本条款不可改变、不可撤销、不可通过其他条款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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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12-05 16:47
刚刚签了maishenqi,卖方市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不买卖个别人,希望这种乱象尽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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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12-05 18:28
刚刚看了“房管局高某借钱100万给开发商,开发商抵押4套房子”的新闻是不是就是楼主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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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12-05 18:29
刚刚才看帖子,不是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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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12-06 15:26
合同是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你颁布的法律是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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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12-06 15:47
你逾期付款的责任和他延期交房的责任必须对等,不对等就相当于废合同,当然也有法律人士会说,只要你白纸黑字签了,就得认。所以要看万一对薄公堂时候你请的律师有多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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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12-07 10:16
尊敬的网民:
您的投诉已收悉。对于您投诉的情况,我局已引起了高度重视。随着房地产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现合同条款中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现在的市场情况。鉴于上述原因,我局已经联合工商部门启动了修改合同条款的工作,争取让新合同更公平,更具体的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您的宝贵建议,我们也会酌情考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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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12-18 16:13
补充协议如明显侵犯消费者权益可视作无效,打官司法院也会酌情考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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