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在农村,耕地流转给他人,他人(户籍不在本村,户籍不明)在耕地上开挖鱼塘,需要办什么手续吗?还是,只要村组两级和原耕地承包人同意就可以了? 在农村,林地流转给他人,他人(户籍不在本村,户籍不明)在林地上开建房屋,需要办什么手续吗?还是,只要村组两级和原林地承包人同意就可以了? 盼复为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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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11-25 11:02
在流转的耕地上开挖鱼塘只要不占用基本农田,法律没有禁止。流转的农用地只能农用,如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设无法报批,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使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也应依法审批。审查是否符合建房资格,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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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11-29 17:19
沉默的大多数:
你好,你反应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退房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综上,如果是占用基本农田是不能挖塘养鱼的。 2、不行。《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鼎城区国土局 2018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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