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公安局:请尊重保障人权!
我叫陈*武,常德鼎城区人,四年前,我在一次偶然事件中发现自己被公安局列入黑名单(吸毒、贩毒、制 造 冰 毒),当时我就到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派出所、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了解此事,但当时鼎城区公安局的人以一句“工作失误”就敷衍了我,我当时也没去追究下,心想公安局发现错误了会主动改正,相信了堂堂的人民警察。但最近我发现我仍然是“涉毒人员“?并且此事不知是怎么传到了我朋友的耳朵里,大家看我的眼神也有了异样,甚至有些朋友主动的远离了我。这种“莫须有”在当今法治社会居然会发生在我身上,的确忍无可忍,严重的影响了我的身心健康和名誉,严重的影响了我的家庭、妻子、儿女、朋友、生意业务上的往来关系。我认为这完全是公安机关严重不负责任、栽赃陷害的表现。近几日我就此事反应到鼎城区公安局,鼎城区公安局居然称这件事和他们无关,是网络的原因。我的天啊,难道我就这样倒霉,全国十四多亿人口,那个网络问题偏偏就“框中”我了?不是人为操作我怎会进入那神奇的“重点人口”、“全国涉毒人员”?最重要的是在我就此问题已向鼎城区公安局反映十年之久、且鼎城区公安局明确告知我搞错对象的情况下,现在我仍然是公安机关涉毒人员名单中的一员。更可笑的是今天鼎城公安局相关领导居然对我说案卷丢失、这个案子与鼎城公安局无关,看着我现在手里十年前鼎城公安局打印给我的涉毒案件信息表、回想我十年前在鼎城公安局看到的关于我涉毒的那份无签名、无印章的假材料时我就想笑,笑的很无奈,因为这张表上不仅印有我的“涉毒“案件基本情况,更有鼎城公安局机关的大红印章,现在居然倒与他们无关了,请问那怎样才与你们有关?这四年,我外出开房就被公安查,谈生意别人就问我还吸不吸毒,以至于很多生意泡汤,请问这些与你们有没有关?我一个从农村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走进城市发家致富的老实人,因为那个涉毒信息而被人当成靠贩毒起家的大毒枭而对我冷嘲热讽,请问这些与你们有没有关?作为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一个理应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公安机关,作为一名本应受人爱戴的人民警察,在对待老百姓的问题上却是张冠李戴、栽赃陷害,在发现问题后不及时更正且万般推脱,难道这就是我一直相信的党和人民政府的作风?难道这就是我一直信任的公安机关作风?难道这就是我一直尊敬的人民警察作风?现在党中央天天提“建设法治社会”,天天提“保障人权”,你们倒好,不但不保障人权,反而践踏法律、践踏公民人权,请问你们怎能对得住自己身上神圣的警服?请问你们如何担当得起这“人民公仆”?请问你们如何面对信任你们的老百姓? 申诉人:陈*武 电话:13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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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2-04 16:50
帖内置顶 – 鼎城区区长热线 – 2018-12-05 09:09
liuzhi311: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8年11月19日,陈某武来我局投诉,反映我局将其错录为吸食毒品人员并录入了全国吸毒人员库,要求删除该错录信息。接到陈某武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了由副局长胡南顺为组长,禁毒大队、玉霞派出所、警务督察大队民警组成的调查处理工作组,对其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明确由玉霞派出所负责调查取证、禁毒大队负责与省厅衔接上报信息纠错事项、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工作督导。禁毒大队、玉霞派出所工作人员认真核查了全国涉毒人员内网资料,并对2002年以来禁毒大队、玉霞派出所及局档案室涉毒人员档案全面进行了查找。 目前,查找到了2005年将陈某武录为吸食毒品人员的《吸毒人员登记表》原始资料,综合情况分析,初步判定为错录。对此,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上投诉人陈某武,告知其我局相关调查处理纠错措施,并告知必须其本人充分配合才能完成上报资料的情况。陈某武也已于11月30日来到我局督察大队,与工作组成员进行了一一对结,我局正在其积极配合下落实纠错程序。 鼎城区公安局 2018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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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11-22 10:21
帖内置顶 – 市公安局 – 2018-11-30 10:21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经将陈先生的诉求转至鼎城区公安局,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在正在组织人员协调处理中,将会尽快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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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11-20 08:36
没看明白,前面说四年前偶然发现,后面说为这个问题反映了十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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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11-20 10:19
牛屄扯蛋:赔偿?翻翻国家赔偿法吧!主要哪位兄弟几年都没有改过来,影响有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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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11-20 11:08
湖南都市一时间有报道过和楼主一模一样的案例,我记得新闻当事人也是反应了好几年,好像要上级公安机关处理,还要当年的原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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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11-20 12:50
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6/0405/c1008-28249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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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11-20 12:51
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6/0405/c1008-28249169.html
我们就根据当时的规定要求,把我们掌握的材料上报到区公安分局缉毒大队,又报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之后再上报到省公安厅、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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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11-21 21:18
仗剑:主要哪位兄弟几年都没有改过来,影响有多大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69398^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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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11-22 10:21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经将陈先生的诉求转至鼎城区公安局,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在正在组织人员协调处理中,将会尽快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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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11-24 15:32
mischief:湖南都市一时间有报道过和楼主一模一样的案例,我记得新闻当事人也是反应了好几年,好像要上级公安机关处理,还要当年的原始材料。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69426这种事是公安机关搞错的,一个老百姓怎么去搞原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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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11-24 15:34
如果情况真如你所说,我觉得可以走法律程序,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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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11-24 19:12
既然是人在操作系统,就有可能出现失误,相信办案单位会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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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11-25 17:24
17年前,我改名字,然而桃源县公安局没有把我原来的名字销掉,导致一个身份证号两个姓名,别人验证身份,就是通不过。影响我约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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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12-04 16:50
liuzhi311: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8年11月19日,陈某武来我局投诉,反映我局将其错录为吸食毒品人员并录入了全国吸毒人员库,要求删除该错录信息。接到陈某武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了由副局长胡南顺为组长,禁毒大队、玉霞派出所、警务督察大队民警组成的调查处理工作组,对其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明确由玉霞派出所负责调查取证、禁毒大队负责与省厅衔接上报信息纠错事项、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工作督导。禁毒大队、玉霞派出所工作人员认真核查了全国涉毒人员内网资料,并对2002年以来禁毒大队、玉霞派出所及局档案室涉毒人员档案全面进行了查找。 目前,查找到了2005年将陈某武录为吸食毒品人员的《吸毒人员登记表》原始资料,综合情况分析,初步判定为错录。对此,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上投诉人陈某武,告知其我局相关调查处理纠错措施,并告知必须其本人充分配合才能完成上报资料的情况。陈某武也已于11月30日来到我局督察大队,与工作组成员进行了一一对结,我局正在其积极配合下落实纠错程序。 鼎城区公安局 2018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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