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领导 :
几年前和他人合伙注册了一个经销公司,办理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但是由于没有业务也就没有到税务开过税票,又因对方资金没有到位致使公司停止运作,名存实亡;由于公司没有正式清算注销,没有向税务报税(开始请了会计做了几个月账,后来因为没业务觉得没必要开支就没有请会计了。),我作为法人被税务系统纳入黑名单,另外的合伙人(51%股份)也被纳入黑名单。请问有没有办法解除黑名单,怎么办理? |
|
3楼#
发布于:2018-11-12 17:16
去把公司注销手续办了!
|
|
7楼#
发布于:2018-11-16 18:40
换个人注册公司!
|
|
8楼#
发布于:2018-11-21 16:43
关于“怎样取消黑名单”的回复
纳税人你好:
根据你咨询中所反映情况,你公司应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管理。根据税收管理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对于连续不申报的纳税人纳入非正常户管理。现你公司应到税务机关办妥前期相关申报并接受相关处理后才能解除非正常户管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