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参加2019年常德居民医疗保险,需要原籍开出2019年未在原籍参加居民医疗合作保险的证明。
2、经电话咨询原籍,2019年还没有到且任务已没有完成,不能开出这个所谓的证明。 3、经电话咨询常德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回答是他们不能做主,要求咨询所在区线的人社部门。 4、请问常德市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负责人,外籍人员申请参加2019年常德居民医疗保险非要开这个所谓的证明吗,能不能变通一下,或者购买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写承诺书请常德市内公职人员担保等,做到以人为本,方便民生。 5、常德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公告:[今年开始,我市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凭居住证为非从业随住家属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只要长期生活在常德、没有参加职工医保、也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根据公告:没有要求在原籍开相关证明。 6、如果非要坚持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在原籍开出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证明,那这一便民措施就成了一纸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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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1-05 16:21
帖内置顶 – 市人社局 – 2018-11-05 16:59
您好!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6〕17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在校大中专学生除外)另须提供《居住证》和原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到常居地的居(村)委会办理缴费手续”,以避免重复参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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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11-05 15:32
这证明不应该由参保人员开,购买保险应当随时随地欢迎买入,只是在报销时,核实外地身份证人员,一旦首次完成报销手续,该人员其它地点的参保自动放弃报销。如没有统一联网或查询不到,不属于参保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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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11-05 16:21
您好!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6〕17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在校大中专学生除外)另须提供《居住证》和原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到常居地的居(村)委会办理缴费手续”,以避免重复参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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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11-06 11:53
原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不会出证明的,因为2019年没有到,除非2019年一年不在原籍购买居民医保,原籍才会开证2019未参保证明,那么2020年又怎么购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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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11-06 12:00
我已经咨询原籍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他们没有权利开2019年未参保证明,除非2019年不购买原籍城乡居民医保才符合证明条件,等2019年开除证明后,在常德还怎么购买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我是市直公职人员,我为我父母担保,如又在原籍购买,重复报销,请开除我的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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