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高振球、男、1962年10月22日生、常德市制革厂职工、2007年国有企业改制办负责人,给我按买断职工同等地把我社保全补上了,并明确书面地告知我是以针织厂买断续保人员身份从1979年9月至2001年3月给予我补交了社保34094元。可现今贵局只承认我从86年。“言必信、行必果”请求贵局领导实事求是给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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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0-31 11:10
帖内置顶 – 市人社局 – 2018-10-31 11:17
您好!
常德市养老保险1995年10月1日开始建立个人帐户, 您补缴的应是建立个人帐户之后的养老保险费用。 根据您的描述,1995年前的视同缴费年限请您带齐相关档案资料到参保地人社局养老科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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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10-31 11:10
您好!
常德市养老保险1995年10月1日开始建立个人帐户, 您补缴的应是建立个人帐户之后的养老保险费用。 根据您的描述,1995年前的视同缴费年限请您带齐相关档案资料到参保地人社局养老科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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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11-12 10:13
我拿起相关资料到人社局养老料,说又不应找他,说他们并没做电子回复,而且回复一点都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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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11-12 17:27
我拿起相关资料到人社局养老料,说又不应找他,说“他们并没做电子回复,而且回复一点都不专业”
给我的答复一直把我的社保推卸变成了个人行为。难道政府部门把国家的资金可轻易演变成个人资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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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11-12 17:41
为什么我的贴子没通过,难道政府这样违法的事情就一直放着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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