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规划设计,群众的眼睛看着呢!!!
天源星城旁,公厕垃圾房,紧邻幼儿园,臭坏少儿郎! 3500亩建设用地,无地修公厕垃圾房!!! 非要修在幼儿园20米距离,居民房30米距离的地方!!! 如此规划,还大言:垃圾站是为了方便周边居民服务的,而且是小型存放,定时拖走的,不做垃圾处理用。厕所是根据公园设计规范的250米服务半径设置的,此处必须设置。 回复地址:http://bbs.changde.gov.cn/read-852172 以上回复,套路很深,让人气愤,为啥修在居民楼旁,难道设计规范就没有距学校、住宅的国家要求,显然是有的!如此回复,致群众意见何在!!! 我们天源星城小区已有600多户联名写了申述书,并按了红手印,坚决抵制如此规划设计!!! 规划部门:你们如此规划,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居心何在??? 用我们小区居民的话说:修这两个还不是为了旁边的3500亩的配套,大家都晓得!!! 百姓的反应不能忽视,请相关部门给予满意的回答和满意的结果。 阅读:1047回复:9 http://bbs.changde.gov.cn/thread-2?type=17 是建设公司的一厢情愿,还是有关单位的阳奉阴违? 原贴地址:http://bbs.changde.gov.cn/read-852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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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1-02 17:02
帖内置顶 – 市规划局 – 2018-11-06 11:05
常德长庚路居民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关于芙蓉公园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多次会议研究。现回复如下: 1. 经查《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表2.2.1,城市垃圾转运站规模最小的“小型V类”用地面积≥500㎡,≤1000㎡,与相邻建筑间距应≥8米。而本次您所投诉的“垃圾中转站”实为芙蓉公园附属垃圾收集房,用地面积仅为72㎡,远未达到“城市垃圾转运站”标准,而与居民区、幼儿园间隔了公园外围绿化带及光源路,距离在20米以上。因此,该建筑的规划设计依据是公园设计规范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审批手续中也是作为附属设施与芙蓉公园整体方案一并进行公示、审查; 2.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距不小于5米,附属式公厕间距未做要求。《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中未对相邻建筑间距提出要求; 3. 芙蓉公园规划方案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9日进行了方案批前公示,在市政务中心和规划局网站进行网上公示的同时,在公园周边东、南、北三个方向均择醒目建筑张贴了项目简介及总平面图。 4. 我局充分尊重周边群众建议,经与业主及相关单位协商,已审批通过了局部调整方案,将垃圾房位置北移20米,并增加绿化防护。迁移后距离小区约25米,距离幼儿园30米以上。但考虑垃圾车运输问题,并不适宜将其迁移至公园内部更深处。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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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10-29 15:55
帖内置顶 – 市规划局 – 2018-10-30 14:42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已交办相关科室办理,近期将给您答复。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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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10-26 16:51
1、依据的是哪部法律、法规,几款几条,请明示,我们好进行法律咨询和要求援助 2、控规设计的新批复,批复的是中建的规划设计还是片区的规划设计,你们的选址批复是为中建服务还是为片区居民服务 3、公园的设计规范和环保法的相关控规条文,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有没有考虑道路通行,水系污染、幼儿园以及相邻的天源星城等居民 4、为大企业一路绿灯,就可以罔顾周边居民的合理诉求吗?征求过幼儿园、商户以及受影响居民的意见吗? 5、为什么开工建设前没有进行建设前公示?为什么已经开工建设后也没有公示牌公示建设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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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10-26 18:07
其实还有很多不在居民聚集的地方是可以修垃圾站的,比方大桥底下啊之类的,不是一定要选离居民区这么近的地方,而且旁边就是一间幼儿园,确实会影响小朋友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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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10-27 11:20
风水先生:开工前围墙外都有公示,通过公示期后,规划局很难调整规划,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61149关键这个没有公示,小区居民每天院内外散步,不可能公示了看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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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10-29 15:55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已交办相关科室办理,近期将给您答复。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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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10-31 10:21
没有公示,没有环评,是否是违建,是不是要先拆了再说。这真要修起来了,那相关部门,就是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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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10-31 10:23
风水先生:开工前围墙外都有公示,通过公示期后,规划局很难调整规划,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61149有那一位看到过公示???就算真公示了,这个规划合理吗?不合理的规划,对周边的居民生活造成严理影响,难道不是规划部门的过失,不应该改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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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11-02 17:02
常德长庚路居民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关于芙蓉公园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多次会议研究。现回复如下: 1. 经查《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表2.2.1,城市垃圾转运站规模最小的“小型V类”用地面积≥500㎡,≤1000㎡,与相邻建筑间距应≥8米。而本次您所投诉的“垃圾中转站”实为芙蓉公园附属垃圾收集房,用地面积仅为72㎡,远未达到“城市垃圾转运站”标准,而与居民区、幼儿园间隔了公园外围绿化带及光源路,距离在20米以上。因此,该建筑的规划设计依据是公园设计规范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审批手续中也是作为附属设施与芙蓉公园整体方案一并进行公示、审查; 2.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距不小于5米,附属式公厕间距未做要求。《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中未对相邻建筑间距提出要求; 3. 芙蓉公园规划方案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9日进行了方案批前公示,在市政务中心和规划局网站进行网上公示的同时,在公园周边东、南、北三个方向均择醒目建筑张贴了项目简介及总平面图。 4. 我局充分尊重周边群众建议,经与业主及相关单位协商,已审批通过了局部调整方案,将垃圾房位置北移20米,并增加绿化防护。迁移后距离小区约25米,距离幼儿园30米以上。但考虑垃圾车运输问题,并不适宜将其迁移至公园内部更深处。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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