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长庚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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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如此规划设计,群众的眼睛看着呢!!!600多户已签名! [受理中]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8-10-26 16:24扫一扫,手机看帖
如此规划设计,群众的眼睛看着呢!!!

天源星城旁,公厕垃圾房,紧邻幼儿园,臭坏少儿郎!

3500亩建设用地,无地修公厕垃圾房!!!

非要修在幼儿园20米距离,居民房30米距离的地方!!!

如此规划,还大言:垃圾站是为了方便周边居民服务的,而且是小型存放,定时拖走的,不做垃圾处理用。厕所是根据公园设计规范的250米服务半径设置的,此处必须设置。
回复地址:http://bbs.changde.gov.cn/read-852172

以上回复,套路很深,让人气愤,为啥修在居民楼旁,难道设计规范就没有距学校、住宅的国家要求,显然是有的!如此回复,致群众意见何在!!!

我们天源星城小区已有600多户联名写了申述书,并按了红手印,坚决抵制如此规划设计!!!

规划部门:你们如此规划,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居心何在???

用我们小区居民的话说:修这两个还不是为了旁边的3500亩的配套,大家都晓得!!!

百姓的反应不能忽视,请相关部门给予满意的回答和满意的结果。

阅读:1047回复:9

http://bbs.changde.gov.cn/thread-2?type=17 是建设公司的一厢情愿,还是有关单位的阳奉阴违?

 
原贴地址:http://bbs.changde.gov.cn/read-85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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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 10-26 16:24:55 受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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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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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1-02 17:02
帖内置顶  –  市规划局  –  2018-11-06 11:05
常德长庚路居民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关于芙蓉公园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多次会议研究。现回复如下:
   1. 经查《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表2.2.1,城市垃圾转运站规模最小的“小型V类”用地面积≥500㎡,≤1000㎡,与相邻建筑间距应≥8米。而本次您所投诉的“垃圾中转站”实为芙蓉公园附属垃圾收集房,用地面积仅为72㎡,远未达到“城市垃圾转运站”标准,而与居民区、幼儿园间隔了公园外围绿化带及光源路,距离在20米以上。因此,该建筑的规划设计依据是公园设计规范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审批手续中也是作为附属设施与芙蓉公园整体方案一并进行公示、审查;
   2.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距不小于5米,附属式公厕间距未做要求。《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中未对相邻建筑间距提出要求;
   3. 芙蓉公园规划方案于2018321日—2018329日进行了方案批前公示,在市政务中心和规划局网站进行网上公示的同时,在公园周边东、南、北三个方向均择醒目建筑张贴了项目简介及总平面图。
   4. 我局充分尊重周边群众建议,经与业主及相关单位协商,已审批通过了局部调整方案,将垃圾房位置北移20米,并增加绿化防护。迁移后距离小区约25米,距离幼儿园30米以上。但考虑垃圾车运输问题,并不适宜将其迁移至公园内部更深处。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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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10-29 15:55
帖内置顶  –  市规划局  –  2018-10-30 14:42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已交办相关科室办理,近期将给您答复。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我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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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10-26 16:37
柳城麦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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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10-26 16:46
游客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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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10-26 16:51

1、依据的是哪部法律、法规,几款几条,请明示,我们好进行法律咨询和要求援助
2、控规设计的新批复,批复的是中建的规划设计还是片区的规划设计,你们的选址批复是为中建服务还是为片区居民服务
3、公园的设计规范和环保法的相关控规条文,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有没有考虑道路通行,水系污染、幼儿园以及相邻的天源星城等居民
4、为大企业一路绿灯,就可以罔顾周边居民的合理诉求吗?征求过幼儿园、商户以及受影响居民的意见吗?
5、为什么开工建设前没有进行建设前公示?为什么已经开工建设后也没有公示牌公示建设详情?
hnty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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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10-26 17:06
对对对,最好是修到别人小区别人家门口
Kri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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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10-26 18:07
其实还有很多不在居民聚集的地方是可以修垃圾站的,比方大桥底下啊之类的,不是一定要选离居民区这么近的地方,而且旁边就是一间幼儿园,确实会影响小朋友的身体健康!
天涯海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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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10-26 21:11
风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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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10-27 04:16
开工前围墙外都有公示,通过公示期后,规划局很难调整规划,
游客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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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10-27 11:20
风水先生:开工前围墙外都有公示,通过公示期后,规划局很难调整规划,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61149
关键这个没有公示,小区居民每天院内外散步,不可能公示了看不到!
ba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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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10-27 16:14
4313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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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10-29 08:07
我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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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10-29 08:21
htc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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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10-29 08:53
好!厉害!干得漂亮!
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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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10-29 15:55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已交办相关科室办理,近期将给您答复。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论坛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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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10-29 16:14
好!厉害!干得漂亮!
jeje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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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10-31 10:21
没有公示,没有环评,是否是违建,是不是要先拆了再说。这真要修起来了,那相关部门,就是帮凶。
jeje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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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10-31 10:23
风水先生:开工前围墙外都有公示,通过公示期后,规划局很难调整规划,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61149
有那一位看到过公示???就算真公示了,这个规划合理吗?不合理的规划,对周边的居民生活造成严理影响,难道不是规划部门的过失,不应该改正吗?
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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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10-31 13:20
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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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11-02 17:02
常德长庚路居民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关于芙蓉公园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多次会议研究。现回复如下:
   1. 经查《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表2.2.1,城市垃圾转运站规模最小的“小型V类”用地面积≥500㎡,≤1000㎡,与相邻建筑间距应≥8米。而本次您所投诉的“垃圾中转站”实为芙蓉公园附属垃圾收集房,用地面积仅为72㎡,远未达到“城市垃圾转运站”标准,而与居民区、幼儿园间隔了公园外围绿化带及光源路,距离在20米以上。因此,该建筑的规划设计依据是公园设计规范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审批手续中也是作为附属设施与芙蓉公园整体方案一并进行公示、审查;
   2.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距不小于5米,附属式公厕间距未做要求。《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中未对相邻建筑间距提出要求;
   3. 芙蓉公园规划方案于2018321日—2018329日进行了方案批前公示,在市政务中心和规划局网站进行网上公示的同时,在公园周边东、南、北三个方向均择醒目建筑张贴了项目简介及总平面图。
   4. 我局充分尊重周边群众建议,经与业主及相关单位协商,已审批通过了局部调整方案,将垃圾房位置北移20米,并增加绿化防护。迁移后距离小区约25米,距离幼儿园30米以上。但考虑垃圾车运输问题,并不适宜将其迁移至公园内部更深处。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橄榄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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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11-03 00:24
哎,常德特色
常德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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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11-06 17:02
根本没在规划局的网站上找到所谓的“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