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帖: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9294-2http
第二帖: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9430 请“市第一医院”就贵院的相关答复做出解释 —— 图片:360截图20180824084137055.jpg ![]() 1、既然是“饮料”,那就肯定不是“药”;“便民药房中所有药品均有质量保证”,那不是药品的“固体饮料”呢,是否也有质量保证? 2、既然不是药物,怎会出现在(便民)药房中、又怎么出现在处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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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8-24 11:31
药房的毛利差不多都是2倍,这个便民药房比外面药房还要贵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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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8-24 14:14
樓主只是想知道醫生可不可以開“飲料”。官方直接面對這麽難?!都看不下去了。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規範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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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8-24 14:55
请您携带处方及相关诊疗依据来我院门诊部,便于我院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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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8-24 16:11
市第一医院:请您携带处方及相关诊疗依据来我院门诊部,便于我院调查核实。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5389调查什么、核实啥子?你想装宝? 请你院就帖子两问做出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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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8-24 16:19
市第一医院:请您携带处方及相关诊疗依据来我院门诊部,便于我院调查核实。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5389如果贵院想王顾左右而言他、蒙混过关,劝你们早点打消这个念头 —— 下周,本注册名将继续发此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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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8-24 16:37
不回复,可以上红网问更高一级的职能部门,让省级部门来进行解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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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8-24 16:42
另:便民药房属于租赁我院场地进行经营的社会化药房,如果您对其出售的产品质量有质疑,请到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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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8-24 17:04
市第一医院:另:便民药房属于租赁我院场地进行经营的社会化药房,如果您对其出售的产品质量有质疑,请到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投诉。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5479请贵院就开帖“两问”做出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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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8-24 17:26
市第一医院:另:便民药房属于租赁我院场地进行经营的社会化药房,如果您对其出售的产品质量有质疑,请到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投诉。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5479感觉告之,贵院能否在门诊大厅最显眼的地方打一个1.5米*1.5米以上的公告牌,向所有的患者做一个长期的告之:便民药房属于租赁我院场地进行经营的社会化药房,本院对药店的经营活动不参与,也不监管,如果您对其出售的产品质量有质疑,请到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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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8-24 18:11
做人凭良心:请贵院就开帖“两问”做出答复。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5494支持一下。一医院,搞得不对,认个错,再不搞哒,有那么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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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8-24 18:13
市第一医院:另:便民药房属于租赁我院场地进行经营的社会化药房,如果您对其出售的产品质量有质疑,请到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投诉。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5479人家为什么租赁你的场地?你不是公立医院吗?这和科室出租有何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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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8-25 04:06
唯道是从:人家为什么租赁你的场地?你不是公立医院吗?这和科室出租有何差别?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5540你没看到吗?部门回复简短、干脆,很不耐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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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8-25 10:04
桃源老江2:你没看到吗?部门回复简短、干脆,很不耐烦呢。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5648我正要建议你就此问题开个帖子展开来讲一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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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8-08-25 12:54
这家医院不像话,推卸责任脾气差,便民药房你不管,医生处方你装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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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08-25 14:38
其实,我的诉求很简单,然“市第一医院”一直都是在回避 ——
1、既然是“饮料”,那就肯定不是“药”;“便民药房中所有药品均有质量保证”,那不是药品的“固体饮料”呢,是否也有质量保证 ? a、如果“便民药房”是医院的 : 实事求是答复就行了; b、如果“便民药房”是外包的: 为自己的不适回复(本帖截图)道歉(认错)就行了 —— 药店里的东东,自然由药店自己负责、并且还有监管部门,与“市第一医院”无关; 2、既然不是药物,怎会出现在(便民)药房中、又怎么出现在处方中? a、“市第一医院”医生处方没开过“饮料”: 直接答复“医院医生没开过‘饮料处方’”;如市民遇到有类似情形,直接向医院、或主管部门举报; b、“市第一医院”医生开过“饮料处方”: 这,肯定是违反规定的。医院认错,对相关责任医生进行追责,并为以后杜绝这种违规行为制定相关规范文件。 [做人凭良心于2018-08-25 15:01编辑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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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08-25 14:58
我到现有都有一医院产科刘叫兽开的饮料,一直没喝过。至于那个处方单,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是单独写的一张纸上面,好像拿饮料时,营业员已经收走了。但是有医生那天开检查单的病历记录,只是我没楼主较真,只是想让大家都知道一医院和某些叫兽的套路,不能让大家再上当罢了,如果楼主真的继续较真的话,我看这个论坛两个责任单位的皮球是踢的太好了,现在国务院正在搞“国务院大督查”征集问题线索,可将医院开饮料及责任和监管单位他们的回复一并反映上去。国务院网址:https://liuyan.www.gov.cn/2018gwyd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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