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楼#
发布于:2018-07-21 00:13
行者乙:至少要明确其产权不属于开发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17384开发商没有产权,但有使用权。 |
|
391楼#
发布于:2018-07-20 22:27
现在我有个疑问,各个都要求地下车库还给业主,现在小区车位一般0.5个每户,也就是小区900户配450个车位,还给业主了你们打算怎么分?每人半个?先来先用?没车的给不给分?车多的占的多怎么算?还不是天天上演抢车位?你以为地下车库不要钱了就能世界大同人人有车位?
|
|
392楼#
发布于:2018-07-20 22:18
行者乙:至少要明确其产权不属于开发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17384产权本来就不属于开发商,早就明确的了,开发商只有使用权,开发商卖的也是使用权,地下室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地下车库),应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 |
|
394楼#
发布于:2018-07-20 17:52
车位是开发商出钱修,并且还养活了人防这个部门。
指望出台什么强而有力的政策打压不现实。 能出台一些维护业主权益(例如禁止只卖不租等等)就不错了。 |
|
395楼#
发布于:2018-07-20 17:10
忧虑的法师:地下车库属于国家人防工程,真不属于小区居民,说这些也没用。。。。。国家大政策不改,怎么抱怨都是假的。。。。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17311至少要明确其产权不属于开发商 |
|
398楼#
发布于:2018-07-20 15:33
地下车库属于国家人防工程,真不属于小区居民,说这些也没用。。。。。国家大政策不改,怎么抱怨都是假的。。。。
|
|
399楼#
发布于:2018-07-20 15:17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年1月起施行 小区车位不得只售不租
最新的,希望能执行。起码老百姓负担小一点 |
|
400楼#
发布于:2018-07-20 15:05
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会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备受居民关注的物业服务费调整、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分配、车位租售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修改完善。
《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规划设置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设置的车库、车位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
401楼#
发布于:2018-07-20 12:22
住房、医疗和教育三大政策使国家积累了巨额财富傲立世界,民众游走在赤贫的边缘。
![]() |
|
405楼#
发布于:2018-07-20 11:23
![]()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