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楼#
发布于:2018-08-16 09:23
晚风拂柳:开发商没有产权,但有使用权。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17528使用权是业主与开发商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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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楼#
发布于:2018-08-16 09:28
忧虑的法师:绝对是啊,我卖的是房子,又没卖你车位,地下车位是人防办公室要求必须修的,不修要给人防工程办公室钱在别的地方修。也就是说我本来不想修地下车位的。但政府一定要我修,我修了为什么要变成业主的?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17993在别的地修也需要开发商拿钱,似问,修在别的地方的人防工程,开发商的使用权在全国哪一个地方有一例被开发商拿回出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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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楼#
发布于:2018-08-16 09:59
小区人防工程属非营业性质的“配套公建”,就如同绿化率,小区活动室,公共体育场等公共配套设施一样,是政府审批小区规划时,必有的公共配套建设。谁能说这些公共配套建设,在业主使用时要买票进入?现在仅有《物权法》,还没有其它法律支持政府将小区人防工程划给开发商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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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楼#
发布于:2018-08-16 10:30
问号110:在别的地修也需要开发商拿钱,似问,修在别的地方的人防工程,开发商的使用权在全国哪一个地方有一例被开发商拿回出租了?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7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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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楼#
发布于:2018-08-16 10:38
问号110:小区人防工程属非营业性质的“配套公建”,就如同绿化率,小区活动室,公共体育场等公共配套设施一样,是政府审批小区规划时,必有的公共配套建设。谁能说这些公共配套建设,在业主使用时要买票进入?现在仅有《物权法》,还没有其它法律支持政府将小区人防工...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760物权法的表述比较笼统,要按实际情况分析,说到合同约定,一般是开发商给的格式合同,难免有霸王条款。我知道的只有一个近期被废止的规定不分青红皂白把地下车库指定给开发商的。本人认为该规定违法,帖中有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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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楼#
发布于:2018-08-16 10:59
问号110:小区人防工程属非营业性质的“配套公建”,就如同绿化率,小区活动室,公共体育场等公共配套设施一样,是政府审批小区规划时,必有的公共配套建设。谁能说这些公共配套建设,在业主使用时要买票进入?现在仅有《物权法》,还没有其它法律支持政府将小区人防工...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760基础法《人民防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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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楼#
发布于:2018-08-16 12:24
忧虑的法师:基础法《人民防空法》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811华府天地小区的地下车库归全业主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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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楼#
发布于:2018-08-16 15:20
问号110:华府天地小区的地下车库归全业主所有。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8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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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楼#
发布于:2018-08-16 20:22
问号110:华府天地小区的地下车库归全业主所有。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878那华府天地小区停地下车库要收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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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楼#
发布于:2018-08-16 21:43
晚风拂柳:那华府天地小区停地下车库要收费吗?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1149收费是应该的!取之于业主,用之于全体业主的收费原则,这样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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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楼#
发布于:2018-08-16 21:50
忧虑的法师:基础法《人民防空法》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0811此法提到“谁投资,谁受益”。业主是投资者,地球人都知道,你会视而不见吗?所以,无论是什么职业,都要秉着公正客观,尊重事实的态度来诠释法与理。中国有太多的权贵勾搭,利益互输在危害老百姓利益了,玩弄法律于股掌,为权贵站台,对法律只用“拿来主义”,太枉为法律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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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楼#
发布于:2018-08-16 22:41
问号110:此法提到“谁投资,谁受益”。业主是投资者,地球人都知道,你会视而不见吗?所以,无论是什么职业,都要秉着公正客观,尊重事实的态度来诠释法与理。中国有太多的权贵勾搭,利益互输在危害老百姓利益了,玩弄法律于股掌,为权贵站台,对法律只用“拿来主义”...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118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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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楼#
发布于:2018-08-16 22:42
问号110:收费是应该的!取之于业主,用之于全体业主的收费原则,这样才公平。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1181对,终于碰到一个讲道理的了,但有些人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是50万买一套房子+10万买一个车位,或者60万买一套房子带1个车位,你选哪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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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楼#
发布于:2018-08-16 23:19
问号110:收费是应该的!取之于业主,用之于全体业主的收费原则,这样才公平。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1181以前的小区倒好说一点。 如果一个新小区,住500户人家,地下停车位归全体业主,那么地下停车场收费多少合适?有车的说一天3块,没车的说一天30块?到底听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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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楼#
发布于:2018-08-17 08:23
问号110:此法提到“谁投资,谁受益”。业主是投资者,地球人都知道,你会视而不见吗?所以,无论是什么职业,都要秉着公正客观,尊重事实的态度来诠释法与理。中国有太多的权贵勾搭,利益互输在危害老百姓利益了,玩弄法律于股掌,为权贵站台,对法律只用“拿来主义”...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1188业主是消费者,不是投资者,修房时你没有投资没有风险。修完后买房只是消费!懂什么叫投资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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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楼#
发布于:2018-08-17 13:28
晚风拂柳:以前的小区倒好说一点。简单,收的这笔费用是用于管理地下车库的,根据实际维护成本分摊到车位即可,大致合理,多数业主同意就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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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楼#
发布于:2018-08-17 18:19
行者乙:简单,收的这笔费用是用于管理地下车库的,根据实际维护成本分摊到车位即可,大致合理,多数业主同意就行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1529费用用于管理地下车库、多数业主同意,这都是扯淡! 1、地下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说明全体业主都分摊了地下车位的钱,而收的停车费用于管理地下车库,那么不停车的业主分摊了地下车位的钱,又没用到车位,还得不到任何收益。 2、大多数业主同意?如果有车的业主多,那么大家都想交最少的费用,即车位的维护费;如果没有车的业主多,那么大家都想尽快获得收益收回投资,而将停车位尽量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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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楼#
发布于:2018-08-17 20:22
晚风拂柳:费用用于管理地下车库、多数业主同意,这都是扯淡!前面的帖子有提到,货币化车位使用权,不用车位的可以转让他分配到的使用权拿到钱。象股票撮合交易一样,肯定可以找到适当的价位,大家愿意买或卖掉分得的使用权。你爬楼看看,谁出过一个题900户450个车位的。这点小事还分不好,你也太低估业主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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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楼#
发布于:2018-08-17 21:34
行者乙:前面的帖子有提到,货币化车位使用权,不用车位的可以转让他分配到的使用权拿到钱。象股票撮合交易一样,肯定可以找到适当的价位,大家愿意买或卖掉分得的使用权。你爬楼看看,谁出过一个题900户450个车位的。这点小事还分不好,你也太低估业主了吧。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1744这么绕来绕去,意思就是不需要车位的业主把车位使用权卖给需要车位的业主,而不需要车位的业主要承担卖不出去的风险。 为何不直接点,买房的时候就不带车位使用权,需要使用车位的买车位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车位的不买,卖不出去的车位由开发商承担风险,岂不是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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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楼#
发布于:2018-08-17 22:48
晚风拂柳:这么绕来绕去,意思就是不需要车位的业主把车位使用权卖给需要车位的业主,而不需要车位的业主要承担卖不出去的风险。如果实际上开发商没侵占业主的权益,你说的方法当然可以。我的办法是解决拿回被侵占权益后的分配问题,针对有人说拿回来不好分的说法。我开帖是有所指,并非说所有的开发商都侵占了业主的权益,不排除有产权清晰的交易。有的小区地下车位是业主们所有,上面110也证实了。现在确实有些不良开发商因法律不完善,规定不合理钻空子侵占业主合法权益。被废止的规定你也知道了,论坛上业主维权的帖子你不可能没看见。我帖中并未指出我所在的小区,不是仅仅为自己争取,是作为群体的一份子尽自己的一点力。我们小区一些买了车位的和暂时没车的业主照样在维权,这是业主们共同的利益,先拿回来,后面具体怎么分配就简单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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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楼#
发布于:2018-08-23 10:33
楼主有些无理取闹了,国家早有规定产权属国家人防设置,开发商拥有收益权。出租长期或者短期使用权没问题。凭什么车位就归全部业主了,达不到1比1比例的话,没车的难道还去找开车的收钱?车位车库归谁,按合同办事,看看购房合同的约定。买房时不看不在意签字了,等买车了就翻脸想起来开放商自己又没贴钱,国家也没出钱,都是收的业主的钱,那所有权就归业主。。。。未免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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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楼#
发布于:2018-08-23 10:43
忧虑的法师:绝对是啊,我卖的是房子,又没卖你车位,地下车位是人防办公室要求必须修的,不修要给人防工程办公室钱在别的地方修。也就是说我本来不想修地下车位的。但政府一定要我修,我修了为什么要变成业主的?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17993我曾经也在本论坛类似的帖子里普法,结果直接被那个小区投诉的楼主说成是开放商的狗腿子,我也是立刻怼回去,让他说话要负责,这是诽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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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楼#
发布于:2018-08-23 11:31
youqibing:我曾经也在本论坛类似的帖子里普法,结果直接被那个小区投诉的楼主说成是开放商的狗腿子,我也是立刻怼回去,让他说话要负责,这是诽谤。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4530楼主在此,你可以直接开贴怼本人,也可以去告我诽谤,在我的楼下说悄悄话别人可能看不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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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楼#
发布于:2018-08-23 15:07
行者乙:楼主在此,你可以直接开贴怼本人,也可以去告我诽谤,在我的楼下说悄悄话别人可能看不到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734573你看清楚字,我说的其他类似的帖子,不是说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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