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7-10-31 16:53
桂花村道堰组村民反映该组胡氏5家违法强占机耕道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桂花村道堰组共有26户82人,现有计税耕地面积124亩,旱地37亩。今年年初组里规划了3条机耕道,规划机耕道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当前农村劳动力缺乏,特别是年轻力壮的年轻人、中年人都已外出务工,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在家种田,又因本村本组水田旱地比较稀散,栽田种地很不方便,所以组里才规划了3条机耕道,便于在家劳动力使用机械化操做,解决老百姓种田困难问题。 此机耕道是年初规划的,不是组长的个人行为,更不是胡氏的家族行为,是征得全组老百姓同意后由组里集体决定的。 其次,此机耕道全长153米,其中占山林45米,宽7米,占山榜田60米,宽约5米,占水田48米,宽4.8米。占用水田是胡承协的,约0.4亩,道路旁边的水坑是取土填机耕道造成的。该组修建机耕道3条,无论占水田、山林、旱地、榜田都做了调整,只有占胡承协的0.4亩水田未调整,且胡承协本人也没有意见。此条机耕道有胡家(7户)、刘家(2户)受益,解决了38亩水田用水不便的问题。 通过乡村两级调查了解针对举报人所说的: 1、该组修机耕道是胡氏5家为了通行社会车辆之事,不属实(因社会车辆根本无法通行)。 2、该机耕道没有向基层干部索要扶贫资金铺砂石,甚至打混凝土,纯属子虚乌有。 3、该组修机耕道根本没有出现与恶势力勾结、拉帮结派一事。 望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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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17-10-30 17:03
感谢杨老板对本帖的关注和回复。也许是鄙人措辞的水平欠缺,让你误读了。我们没说他们“从市里到村里,都是他们家的人。”也没有这种引导的语句。我们的全篇帖子中,有不少于一炮个“某些”的指代词。
我们既然敢到常德论坛来说理,就不可能捏造事实去污蔑他人。你不相信也在情理之中,因为这件事本来就超出了常理,正常人如果以正常的思维就看待此事,都会难以相信是真的。 我们说理,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理为尺度。图中的照片你如果不相信是真的,你可以去现场考察。帖子中提及的事实,你如果不相信,你也可以实地去走访。你也可以把某些人的大量假话 同民众的一点真话做一个综合的对比分析,最终得出一个合符逻辑的、合符情理的真实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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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7-10-30 14:52
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从市里到村里,都是他们家的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在这个年代,是不可能有这种现像的。你说的有一部分是可能有的,但不可能是全部都是这样,我相信会有一个正规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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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17-10-30 12:31
杨跃辉:这个要是他家自己的口粮地,还就真不好说了。这种事在农村还不在少数。http://175.6.36.125/bbs-read-jump?pid=4615120杨老板: 你本是一个很有素养的高级会员。 今天,在常德论坛这个充满正能量的网站里,鄙人对你的回帖做一个简单的分析,窃以为你今天的这条评论比较片面而且不合理。 所谓片面,是因为你在未调查他们所占耕地是谁的情况下,只假设了他们所占耕地中的一种情况,还有其它的情形,你应该也做出假设。如果要做一个全面性的假设性的评论,你这么说可能更合适: “1、这个要是他家自己的口粮地,还就真不好说了。这种事在农村还不在少数。2、要是修公路所占耕地中有集体的公用地,则说明其很‘叼’。3、要是修公路所占耕地中有别人的承包地,则表明此地真的很‘黑’。4、要是占了他自己的耕地搞了违法建设,又要集体再给他补耕地,那就是又‘叼’又‘黑’。” 所谓不合理,是因为你说的话似乎不合法理。你这么说可能更合适: “这个要是他家自己的口粮地,若要搞建设项目,如果有国土、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还是可以的。譬如在自己的承包耕地上修房子,只要后台硬,搞好了审批手续后合理合法地搞建设项目,这个也合符情理。” 不知杨老板(或者杨老板的亲戚朋友)有没有在耕地上搞建设项目的经历。若有,应该都是事先经过审批了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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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7-10-30 11:03
如果真是为百姓修路,那没得话说,真是如楼主所说,那这条路政府就得好好查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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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17-10-30 08:44
这个要是他家自己的口粮地,还就真不好说了。这种事在农村还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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